※本篇以「藝文工作者自然人補助」為主,各類型藝文「事業」不包含在本篇內。
申請日期
於 109 年 5 月 4 日起至 109 年 6 月 10 日 23 時 59 分前2020/5/4~2020/6/10 23時59分止
申請資格
- 自然人:具我國國籍之個人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者(無參加勞工保險等社會保險者亦可)。
- 工作屬於以下類別事業之自然人
出版事業、實體書店、工藝、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藝術支援、廣播電視製作、電影製作、流行音樂展演、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有形文化資產之推廣及營運、無形文化資產之推廣及營運
或直接查看藝文產業事業各類型參考說明(自然人部分) - 已領取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者,不得申請本方案。
申請流程
- 確認符合申請資格,並瞭解自身從業之類型
藝文產業事業各類型參考說明(自然人部分) - 準備好以下資料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109年受疫情影響之證明(得以下列文件之一證明)
承攬或受委託之契約書影本
若無書面契約者,可檢具邀約工作之電子郵件、通訊軟體之截圖,並同時檢附由委託單位出具之證明書(自然人受委託或邀請參與藝文活動證明書)
其他可證明工作受疫情影響之資料 - 於文化部藝文紓困補助線上申請專區點擊線上申辦
- 登入會員並開始申請
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官方教學說明很清楚詳細,我就不截圖分享了,照著做即可。
核發程序基準及金額說明
(一)資格審查:由本部依據本須知第參點所列申請者資格及事務類別等要項進行審查。所填寫資料有缺漏或不齊備,經通知後未於期限內補正者,得視同本次審查不通過,申請案不予受理。不論是否給予補助,均不退件,申請者亦不得要求退還。
(二)專業審查:
由本部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實務界人士及機關代表五至七人組成審查小組,採批次審查,以書面或召開會議方式進行審議。審查小組以過半數委員同意為決議。
(三)審查結果:實際獲補助金額及相關附款由本部核定後函知獲補助者。
自然人申請者:不論本須知第一次公告時有無提出申請,均可申請。將比照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方案,補助一百零九年四月至六月共 3 個月為原則,每人每月 1萬元共 3 萬元之補助。另審酌申請者新提出之已投入之製作或其他相關費用(依檢附之新事實證明審酌),酌予增加補助經費,合計補助金額以 6 萬元為上限。
注意事項
- 須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等非受雇員工;若有違反者,本部將撤銷補助,並將影響未來向本部申請補助之權益。
- 未申請且未重複領取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若有違反者,本部將撤銷補助。
- 已由事業代為申請「減輕營運困難」補助之承攬或其他委託方式之自然人薪酬者,不得重複提出申請;若有違反者,本部將撤銷補助。
常見問題(細項說明)
領過職業工會的補助還可以領藝文紓困嗎?不行,已領取勞動部補助者,不能再申請領取藝文紓困2.0補助。
如有更多疑問可先參照申請須知及QA
或洽詢藝文紓困 2.0 諮詢窗口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 點至下午 6 點
線上申請系統操作諮詢窗口
系統操作諮詢:
02-89788979(轉 2)
各類別補助諮詢窗口
出版事業(事業、自然人)、實體書店(事業、自然人)、表演藝術(事業、自然人)、視覺藝術(事業、自然人)、藝術支援(事業、自然人)、工藝(事業、自然人)、博物館(事業、自然人)、地方文化館(事業、自然人)、社區營造(事業、自然人)、電影、電視、廣播、流行音樂(自然人):
02-89788979(轉 1)
有形文化資產之推廣及營運(事業、自然人):
04-22177681、04-22177686、04-22177666
無形文化資產之推廣及營運(事業、自然人):
04-22177785、04-22177773
相關連結
「藝文紓困2.0」補助申請須知今日公告 5月4日起受理申請公告文化部協助受疫情影響之文化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專區
文化部藝文紓困補助線上申請專區
藝文紓困 2.0 專區各類附件、須知檔案下載
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申請須知
我是鐵!
持續關注紓困補助,如果有最新情況還會繼續更新的。
請問~
回覆刪除我是攤商,有勞保但沒加入公会,要怎麼請領呢?
我有擺攤市集的疫情通知及請假資料。
這是去年(2020)的補助喔,今年(2021)的可以參考下方的資訊看看
刪除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8532/